按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将对海兴县开展巡视,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海兴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设值班电话:0317-6618969(08:00-18:00);
邮政信箱:海兴县第202201号邮政信箱转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收),邮编:061200;
联系手机:18830690160(只接收短信);
联系信箱:分别在海兴县委(海政路129号)门口、海兴县政府(海政路131号)门口、海兴县人大政协驻地(海滨路10号)门口、海兴县行政审批局(海兴路北兴融街东)门口、海兴县信访局(海政路116号)门口、巡视组驻地(海港路北雅布伦大酒店)门口设置。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bswxsz00@hebei.gov.cn。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
2022年11月4日
附: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海兴县社会问卷调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