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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0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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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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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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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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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兴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变更县级河长的通知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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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海河办﹝2024﹞1号
海兴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变更县级河长的通知
海兴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变更县级河长的通知
海兴县各级河长及河长制相关责任部门:
由于县级领导工作及职务调整的原因,经县级总河长批准,对近期以来调整的河长职务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如下:
原县政府副县长杜伟同志不再担任宣惠引河县级河长,改由县政府副县长高德强同志担任。
县政府副县长宋红霞同志不再担任水库引渠、杨埕水库县级河长,改由县政府副县长王文德同志担任。
海兴县河长制办公室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