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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3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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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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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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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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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产业集群研发创新转型升级的暂行规定》解读
- 主题词:
- 文号:
《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产业集群研发创新转型升级的暂行规定》解读
起草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力支持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研发创新,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壮大集群规模,提升集群产品附加值,特制定本规定。
起草原因:
(一)强化产业基础能力建设。
1、鼓励企业围绕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加大投入力度。
2、加大“三首一保”支持力度。
3、打造集群“领跑者”企业,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
(二)加强重大科创平台建设
1、在重点制造业领域鼓励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健全协同攻关和开放共享的新型运行机制,突破制造业关键共性技术。
2、培育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行业技术创新提供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计量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
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强化产业技术基础服务
起草的意义: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推动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科技研发和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国家、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沟通机制、奖惩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企业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狠抓细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县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件:海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特色产业集群研发创新转型升级的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