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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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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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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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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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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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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海政字〔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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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31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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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政字〔2024〕7号
海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对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作相应调整:
刘国春同志不再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不再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联系武警中队、海警中队、小山驻军,其他分工不变。
李一兵同志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武警中队、海警中队、小山驻军。
其他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结对子”调整安排如下:
刘国春—尹 健—王文德
宋红霞—高德强
刘长旺—李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