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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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政字〔2024〕1号

海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对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作相应调整

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国春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社会事务、应急管理、财税、统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沿海经济带建设工作。

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县发改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海兴县税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统计局、县建投公司、兴港公司、青先农场。协助刘洋同志分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县委常委、副县长尹健(挂职):协助高德强同志抓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宋红霞同志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副县长高德强:负责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金融、残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开发区建设工作。

管: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县招商中心、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医院、海兴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教中心、县农职中县经济开发区

系:中国邮政海兴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海兴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兴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份制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负责与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联系。

其他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海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