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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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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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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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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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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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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海政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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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06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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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政字〔2024〕1号
海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对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作相应调整:
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国春: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社会事务、应急管理、财税、统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沿海经济带建设工作。
分 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县发改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海兴县税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统计局、县建投公司、兴港公司、青先农场。协助刘洋同志分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县委常委、副县长尹健(挂职):协助高德强同志抓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宋红霞同志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副县长高德强:负责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金融、残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开发区建设工作。
分 管: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县招商中心、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医院、海兴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教中心、县农职中、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中国邮政海兴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海兴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兴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份制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负责与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联系。
其他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海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