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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动态调整《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沧政办字〔2024〕10号)文件要求,调整海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将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1、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沧州市市级行政许可权限下放事项清单

  

海兴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730


附件1

《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33 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8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梳理更新了《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许可清单,不得变相实施许可。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动态调整实施规范,进一步强化实施情况的全程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依法实施许可,严禁增设隐性门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违规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

三、厘清审管边界,完善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审批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明确具体职责,推进审管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

附件: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海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和实施依据

审批层级

实施机关

监管主体

事项备注

一、中央层面设定省级及以下实施的事项(共223项)

1

省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2

省发展改革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3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4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发改局

县发改局

5

省商务厅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科工商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初审转报)

6

省教育厅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育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7

省教育厅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育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8

省教育厅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育局

9

省教育厅

校车使用许可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县教育局

市级部分权限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10

省教育厅

教师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育局

初审转报

11

省教育厅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县级、乡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2

省公安厅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省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13

省公安厅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14

省公安厅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15

省公安厅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16

省公安厅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17

省公安厅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8

省公安厅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县级

县公安局(运达地或启运地)

县公安局(运达地或启运地)

19

省公安厅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0

省公安厅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

县公安局(运达地)

县公安局(运达地)

21

省公安厅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2

省公安厅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3

省公安厅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4

省公安厅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5

省公安厅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6

省公安厅

机动车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7

省公安厅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8

省公安厅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9

省公安厅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30

省公安厅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31

省公安厅

非机动车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32

省公安厅

户口迁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县级

县公安局;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派出所

县公安局;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派出所

33

省公安厅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34

省公安厅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35

省公安厅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36

省公安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37

省公安厅

犬类准养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38

省民政厅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社会事务局

39

省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社会事务局

40

省民政厅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社会事务局

县社会事务局

41

省民政厅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

县社会事务局

县级部分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42

省民政厅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地名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社会事务局

县社会事务局

43

省民政厅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宗教事务条例》

县级

县社会事务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县社会事务局

44

省财政厅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财政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4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社会事务局

省级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实施;部分市级权限已下放县级实施

46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社会事务局

市级权限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4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社会事务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4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社会事务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4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社会事务局

县社会事务局

50

省自然资源厅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1

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2

省自然资源厅

海域使用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06〕27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

省自然资源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4

省自然资源厅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5

省自然资源厅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权限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56

省自然资源厅

临时用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7

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8

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9

省自然资源厅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60

省自然资源厅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1

省林业和草原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2

省林业和草原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植物检疫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3

省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4

省林业和草原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65

省林业和草原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6

省林业和草原局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风景名胜区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7

省林业和草原局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8

省林业和草原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9

省林业和草原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0

省林业和草原局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省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初审、市级二审

71

省生态环境厅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生态环境局

72

省生态环境厅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生态环境局

7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7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商品房预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7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7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8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8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8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8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城市供水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8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8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城市供水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8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8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8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8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9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9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9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9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9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9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9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乡级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

97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98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99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0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1

省交通运输厅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2

省交通运输厅

涉路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3

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4

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5

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6

省交通运输厅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仅限于换发、补发业务)

107

省交通运输厅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8

省交通运输厅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109

省交通运输厅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

县交通局

县交通局

110

省交通运输厅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交通局

县交通局

111

省交通运输厅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仅限于换发、补发业务)

112

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海事局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局

部分权限为中直驻冀单位事项

113

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海事局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交通局

县交通局

部分权限为中直驻冀单位事项

114

省水利厅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15

省水利厅

取水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16

省水利厅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17

省水利厅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18

省水利厅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19

省水利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20

省水利厅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21

省水利厅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22

省水利厅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23

省水利厅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务局

124

省水利厅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水务局

县水务局

125

省水利厅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水务局

县水务局

126

省农业农村厅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

127

省农业农村厅

兽药经营许可

《兽药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28

省农业农村厅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29

省农业农村厅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受理转报

130

省农业农村厅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1

省农业农村厅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92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2

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植物检疫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4〕17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省级部分权限下放市级、县级实施;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33

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省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委托市级实施;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受理

134

省农业农村厅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5

省农业农村厅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6

省农业农村厅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县级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7

省农业农村厅

动物诊疗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8

省农业农村厅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9

省农业农村厅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40

省农业农村厅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41

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乡级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

142

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43

省农业农村厅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44

省农业农村厅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45

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

2018年第1号)

省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省级委托县级实施,部分权限受理转报

146

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捕捞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47

省农业农村厅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48

省农业农村厅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市级权限下放渤海新区黄骅市,任丘、海兴

149

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50

省农业农村厅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51

省农业农村厅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152

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植物检疫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53

省农业农村厅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乡级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4

省农业农村厅

围垦沿海滩涂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155

省文化和旅游厅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56

省文化和旅游厅

营业性演出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57

省文化和旅游1厅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58

省文化和旅游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59

省文化和旅游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60

省文物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4〕17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文广旅局

县文广旅局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同意”,省级委托市级实施

161

省文物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62

省文物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4〕17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文广旅局 (征得市级文物部门同意)

县文广旅局

“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同意”,省级委托市级实施

163

省文物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64

省文物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65

省文物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166

省卫生健康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67

省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68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市级部分权限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169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市级部分权限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170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71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市级部分权限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172

省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73

省卫生健康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市级部分权限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174

省卫生健康委

医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75

省卫生健康委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76

省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77

省卫生健康委

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78

省卫生健康委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省级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

县级初审、市级二审

179

省中医药管理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80

省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81

省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局

182

省中医药管理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

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

号)

省级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

县级受理并逐级上报

183

省应急管理厅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184

省应急管理厅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安全监管总局令

79号修正)

省级、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市级部分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185

省应急管理厅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

局令第79号修正)

省级、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市级部分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186

省应急管理厅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市级部分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187

省应急管理厅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188

省应急管理厅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189

省应急管理厅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190

省消防救援总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级、县级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

191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192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93

省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市级

县行政审批件

县市场监管局

市级部分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94

省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

总局令第70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40号修

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市级部分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95

省市场监管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196

省市场监管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197

省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98

省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199

省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200

省药品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1

省药品监管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2

省药品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省级药品监管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市级实施的批复》(冀政字﹝2018﹞66 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203

省广播电视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204

省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省级

县文广旅局

县文广旅局

市县均可受理、逐级上报

205

省广播电视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省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市级、县级初审转报

206

省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省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市县均可受理、逐级上报

207

省广播电视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

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

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

24号)

省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市级、县级初审转报

208

省广播电视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省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市级、县级初审转报

209

省体育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210

省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做好与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17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211

省体育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文广旅局

县文广旅局

212

省体育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县级

县文广旅局

县文广旅局

213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214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215

省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委办

县委办

216

省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217

省电影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旅局

218

省宗教事务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

省级、市级

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

省、市级权限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转报

219

省宗教事务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宗教事务条例》

县级

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

220

省宗教事务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

省、市级权限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转报

221

省宗教事务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

县级

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

222

省宗教事务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

223

省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委编办

县委编办

224

省委宣传部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

《印刷业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委宣传部

市级权限委托下放县级实施

二、国家部委委托省级及以下受理、初审、审批的事项(8项)

225

省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家级

县文广旅局

县文广旅局

受理并逐级上报

226

省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家级

县文广旅局

县文广旅局

受理并逐级上报

227

省公安厅

普通护照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国家级

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228

省公安厅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级

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229

省公安厅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级

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23

省公安厅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国家级

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231

省公安厅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国家级

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232

省公安厅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级

县公安局(受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港澳居民通行证的换发、补发工作)

县公安局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港澳居民通行证的换发、补发工作

三、中直驻冀单位实施的事项(5项)

233

省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气象局

县气象局

234

省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市级、县级

县气象局

县气象局

235

省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气象局

县气象局

236

省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

县税务局

县税务局

237

省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市级、县级

县烟草局

县烟草局

四、河北省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事项(10项)

238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对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印制审核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县级

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

239

省公安厅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市级、县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240

省林业和草原局

猎捕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1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省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初审转报

2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的市、扩权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县级部分权限(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24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设摊点审批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244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245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小餐饮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权限下放乡(镇)级实施

246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247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附件2